500万贴息今年惠及买房人 长春市低收入家庭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
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”这个全国性课题在长春找到新解——“为低收入家庭购房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”这一新政即日起施行。今后,长春市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、政府保障房及首套其他住房的都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。这意味着,将有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圆上住房梦。
每年贴息将在500万元以上从
去年开始,我市住房保障范围扩大,建设政府保障性住房通过有偿转让的方式提供给低收入家庭使用。今年,在继续建设保障房的基础上,我市再次启动了经济适用房保障制——年内建设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,这将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。然而,一次性拿出房款对于这些低收入家庭不是件容易事,为了解决购房资金问题,缓解贷款压力,我市适时出台了《长春市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、政府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朱永坚介绍,以今年建设的经济房、政府保障房的规模为基础,中心预测全年将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贷款规模在两亿元左右,这就意味着中心今后将每年拿出五六百万元的贴息。对于低收入家庭购买首套其他住房的,中心也将无条件地提供贴息贷款,对这部分业务,中心不会考虑盈利。
贴息贷款条件放宽经
市政府批准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政府保障性住房的购房人,因购房时资金不足可向中心申请,经核准,由中心委托我市商业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《办法》放宽了贴息贷款的条件,规定只要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就可以以其名义申请贴息贷款,并将申请贴息贷款的条件从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以上缩减为6个月。
《办法》还简化了申请手续,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只要提供《长春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协议书》、经济适用住房首付款收据;购买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只要提供《政府保障性住房购房协议书》、政府保障性住房首付款收据,就可申请贴息贷款。
逾期还贷计收罚息《办法》对贷款违约处理作出明确规定:在合同执行期未按合同规定,没有用于自住住房或擅自租售的,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;没有按期正常偿还贷款或连续两期、累计三期且年内又未还清所欠贷款本、息的,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;没有偿还贷款本息的,按法定利率计收违约金;逾期还贷的计收罚息;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贷款本息,经催收无效的,按合同规定处分借款人、保证人资产或抵押财产,款项不足时,中心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。
政府出台的政策为了民生,但是对于违反条例的处罚也相对较重,希望打算贷款购房的家庭,不要逾期还贷。对于低收入家庭购买其他首套自住住房的,也可享受贴息贷款,但需要提供低收入家庭证明的相关文件。
——长春日报讯(记者苑丹)